当然,杰克逊说最好将阅读延伸到词句之外是没有错的。同时,她也是个现实主义者:她知道,那种常见的、以“从信念出发”对文学名声进行思考的方式,不会很快地被改变。这是因为,关于文学的后世的确有些很难解释的地方。她解释道,文学“不朽性”首先在公元一世纪前的古罗马已经变成了一件事情(直到那时,不朽一直都是为君主和军事英雄保留的专享福利)。很快,作家们就意识到,他们自己的是一种“独特显赫的名声。”“跟其他的杰出成就一样,文学声望不完全属于过去,”杰克逊写道,“如果这些作品一直有人读,那么它们就会一直给读者留下印记……伟大的事迹,不管有多荣耀,却不能再一次亲身体验,但是思想却可以。”阿克琉斯只胜利过一次,但是荷马却再三地获胜,不论我们什么时候阅读他。简而言之,我们被“不朽”文学的念头所吸引,是有一个原因的。你可以将文化声望背后的过程去神秘化,但是阅读本身还是多少有些神秘的。
所有的读者,我猜测,都感觉到过那种超自然的兴奋感。至于作家,在我读完杰克逊的书之后,我想到了我认识的所有仍然健在的作家。他们中很多人,出于显而易见的原因,都非常渴望成名。但是,他们有从“身后”,或者,天哪!上帝原谅我吧,从“不朽”的角度来思考吗?如果他们有的话,他们也不会承认的。渴望着长盛不衰的名声,距离日常的生活太过遥远——太过荒诞——而根本不值得考虑。能挨过写作人生的又一周、下句接得上上句就很不错了。